Oslo Town Hall. 
照片: Petter Foss/ MFA Norway.Oslo Town Hall. 照片: Petter Foss/ MFA Norway

地方政府

最近更新时间: 2009/10/22 //

挪威被划分为19个郡和434个市(2003年)。郡与市政府的自治权利是接受国家委托并被写入了法律,但是并未写入宪法。

郡长办公室是国家在地方一级的直接代表。

市政府是地方行政部门的最重要的机构,负责小学和初中教育、社会服务、城市道路、供水和污水处理以及地区管理。高中教育和一些技术性服务由郡政府负责管理。各级行政部门的经费部分通过地方税、费和经营地方企业获得,部分由中央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划拨。

郡政府代表着源于中世纪和维金时期的行政区划传统。当时地方的“fylkesting”(郡理事会)仍然掌握巨大的权力。中世纪的地方自治制度在挪威统一之后便逐渐淡化。在挪威加入丹麦联邦之后,权力便更加集中到国王的掌握之中。挪威于1837年重新实行市政府地方自治。

郡、市政府由经选举产生的理事会管理,选举每4年举行一次。理事会的成员根据比例代表制度分配,人数从13人(市理事会)、25人(郡理事会)到85人不等。理事会处于执行委员会领导之下,执行委员会由各党派群体代表和市长组成。也有个别例外,主要是奥斯陆和卑尔根。这些城市实行议会制政府,以政治党派为地方行政的基础。

1975年建立的18个郡政府(奥斯陆未被作为传统的郡看待)成为处于国家与市政府之间的行政级别。从1967年大规模合并改革以来,挪威的城市数量一直保持在420至440之间。


资料来源: 摘编自《阿吉氏挪威大百科全书》   |   在网上共享   |   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