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已经评选出并公布了2011年诺贝尔和平奖的得主。挪威政府对各位得主表示祝贺。和平奖的颁布引发了挪威国内和国际上应有的关于获奖者及其从事的重要事业的讨论。
去年的和平奖也不例外。我这篇文章的目的并非是要评介和平奖及其得主,而是挪中关系的事态发展。2010年和平奖引起了中国的强烈反应。中国几乎冻结了与挪威的政治联络,而且一些挪威企业也报道说在中国市场上遇到了更大的挑战。
目前挪中关系的状态不正常,我们应当去寻求转机。在当今开放的国际社会中,等待我们联手解决的任务比肩继踵。政治领袖们有责任去探寻各种途径,来解决这种僵局。
当前挪中之间大幅缩水的关系,与近几十年来两国双边关系的迅猛发展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而这种发展所伴随的是中国在这一阶段所取得的、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今日中国是全球经济和政治舞台上的重要参与者。中国政府、产业界和民众与世界的联系已经非常普遍,而且完全不可或缺。在这里应该重申以下观点,即:中国在经济、财富分配、法治建设、人口迁移和环境等等领域的选择和举措,会对整个世界产生影响。
中国并不盲目照搬,而是从很多国家借鉴经验,其中也包括挪威。通过不断拓展的联络面,我们也得以学习中国的先进经验。而中国方面对挪威建立和发展开放型和社会福利型的市场经济也表现了越来越大的兴趣。通过多年的交流联络,我们建立起了具有相当深度和广度的政治对话,足以涉及到一些双方存在不同见解的问题。
我们达成了很多共识,也保留了一些不同意见。其中一个领域就是普遍人权。我们尊重中国以其传统和文化为依托,自己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同时,我们也认为普遍人权就是普遍的并且属于所有人。因此,我们认为,国家立法和各国的国际义务之间必须相辅相成。这是我们的论点。挪威一贯并会一如既往地强调我们的原则性观点,并就一些个案与中国政府进行对话。
直到2010年和平奖公布之前,我们两国一直是努力求同存异。但将近一年以来,两国关系却一直处于低潮。中方对和平奖所表示的不满意见当中,有一些强烈的观点。中方指出,向刘晓波颁发和平奖是对中国内政的干涉,并认为这项奖评选的前前后后,都具有促成改变中国国家政权的政治性企图。同时,中国政府指出,他们认为挪威政府和诺贝尔委员会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
我们对这些反应和质疑非常重视。我要重申以下出发点:挪威诺贝尔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委员会,独立自主地承担着评选诺贝尔和平奖的责任。挪威政府十分重视维护委员会的独立性及其诠释阿尔弗雷德•诺贝尔遗嘱的专项职责。否则就不符合我们的传统。历届挪威政府都支持和平奖的基本价值观以及颁奖所蕴涵的更广的寓意。
然而,也正是因为这涉及到委员会的独立性,我们必须强调,和平奖无论授予谁,都不是挪威政府的决定。近一年来中方的反应,使我感到有必要指出,诺贝尔委员会的决定不代表挪威的外交政策。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的言论也不代表挪威政府。
诺贝尔委员会的成员由挪威的国会任命。维护委员会的独立性和国际合法性至关重要。国会有责任在未来的任命中顾及这样的要求。
挪威的观点是,以民主、法治和普遍人权为导向的发展,能够为社会稳定提供最为良好的基础。挪威政府认为,中国人民有权选择中国发展的道路。我们从未质疑过中国人民承担着自主决定社会发展的责任这一事实。我注意到,如果在挪威的社会讨论中出现过改变中国政治体制的言论,中国政府就会做出反应。但我们在挪威享有言论自由。需要重申的是,在挪威的社会讨论中提出的各种观点,根据我们的传统,不能与挪威官方立场相混淆。
挪威政府对中国人民近几十年来生活水平所获得的历史性改善表示赞赏。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所取得的进步值得世界的公认。中国的发展使几亿人提高了生活水准、获得了更大的自由。中国依然面临着很多挑战,国内的贫富差距在增长,政治、经济和社会改革的需求巨大,而这也是中国政府所强调的事实。
如上所述,中国的选择不仅会对中国,而且会对世界产生影响。现在,中国和挪威都相互了解对方的观点。挪威倾听和关注中方的反应。我们两国肩负着在相互尊重、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携手走向未来的共同责任。
挪威外交大臣约纳斯•加尔•斯特勒2011年10月11日发表在挪威《经济日报》上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