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中渔业协定

2004/4/7 // 挪威与中国于2001年7月12日签订一项渔业协定,旨在加强和扩大两国在渔业领域的合作关系并推动双边贸易。双方执行协定的负责机构分别是挪威渔业部和中国农业部。

协议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即资源管理、海产养殖和双边贸易。

协定要点包括渔业可持续发展、科研交流、种群管理方法交流、行政与统计以及强化人员培训等。

挪、中双方保证在海产养殖领域促进科技知识、手段与专长交流,并在鱼类疾病防治研究方面开展合作。此外,双方有义务为建立合资企业提供方便和支持水产加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双方还有义务促进渔业与海产养殖行政与统计专业知识交流。

两国将共同促进经济技术合作并支持双边贸易的发展。

协议还规定成立一个联合委员会。该委员会在挪威渔业部国务秘书(副部长)托丽尔德·维德薇(Thorild Widvey )女士出席青岛2002年中国渔业博览会时成立。这个由政府代表组成、由有关顾问专家协助的委员会,将负责协调双方的行动。委员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由两国轮流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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