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费

2010/8/2 // 2010年6月1日起新签证费规定:

不管结果如何,申请人应付签证费。上交申请时应付签证费。费用可用人民币美元支付。


短期签证:
自2010年6月1 日起申根签证(停留90天以内)- 535人民币/75 美元/60欧元。
以下几类申请人可免除签证费:

6岁以下儿童
访问理由为学习或教育培训的学生,研究生和陪同教师
访问理由为根据具体规定从事科学研究的第三国研究员

 

家庭团聚许可:
家庭团聚 - 3350人民币/455美元


工作与学习许可:
工作和学习可或延期  - 1230人民币/  165美元
以下几类申请人可免除签证费:

低于18周岁的申请人
根据移民法第174-189a 条规定,EEA协议或EFTA条约关于居留许可签约国公民申请或延期签证
难民或已经获得难民地位的外国公民,或受到移民法第15,1 条保护的申请人
签证拒签后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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