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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政策

挪威颁布新《婚姻法》

挪威同性恋者现在拥有了结婚的权利。挪威议会于六月中旬通过的新《婚姻法》扩大了同性恋者在数领域内的权利。

2008/7/2 :: 在议会就该法案进行表决时,目前联合政府所属各党派及自由党和保守党组成的多数确保了新《婚姻法》的通过。表决的结果是84票同意,41票反对。

新《婚姻法》规定:
•两位异性或同性个人拥有结婚的权利;
•同性婚姻伴侣拥有收养儿童的权利,其收养权与异性婚姻伴侣相同;以及
•女性同性婚姻伴侣或正式同居伴侣与异性婚姻伴侣和正式同居伴侣同样拥有接受辅助受孕的权利。


此外,在辅助受孕儿童出生后,女性同性婚姻中的非生母一方自动拥有母亲身份,其权利与异性婚姻伴侣相同。《婚姻法》建议,非生母一方应被称为 “medmor”(医学母亲)或“陪伴母亲”。


Photo: Thomas Rasmus Skaug/Dagbladet/All Over Press
数千人聚集在奥斯陆新歌剧院的屋顶上庆祝新《婚姻法》的诞生。儿童与平等事务大臣安妮肯•惠特菲尔(Anniken Huitfeldt)及其前任卡莉塔•白克梅伦也参加了庆祝活动。摄影:《新闻日报》和《联合报业》记者托马斯•R•斯考格

 教会权利
新《婚姻法》废除了现行《婚姻法》中有关正式同居关系的规定,允许正式同居者将同居关系变更为婚姻关系。挪威教会和其他宗教团体有权,但无义务,为男女同性伴侣主持婚礼。


儿童与平等事务大臣安妮肯•惠特菲尔对新《婚姻法》感到高兴,相信新法将确保同性恋者在社会中拥有平等的权利。摄影:杨•安科


平等价值
儿童与平等事务大臣安妮肯•惠特菲尔评论说:“这部法律承认同性伴侣关系和异性伴侣关系具有平等的价值和平等的价值基础。这就使得男女同性恋者较为容易承认他们的性倾向。挪威各地的许多年轻人将不再成为被人羞辱的对象,并终将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充分尊重。这一点对于有关人员十分重要;对于社会全体成员十分重要;对于一个合理的社会也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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