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是申根协议国之一。这意味着,当你获得进入某一申根地区国家的签证时,在签证有效期内,此签证对其它申根国家也通常有效。但半年内在申根地区停留期限总计不得超过90天。申根签证由下列国家签发并生效: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挪威、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自2007年12月21月开始,申根国扩大到包括拉脱维亚、立陶宛、爱沙尼亚、波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马耳他、捷克共和国。签证须在整个行程的主要目的国申请。
2008/2/1 ::
短期申根签证是在申请人必须在签证过期前离开申根地区的前提下签署的。过期提留可被驱逐出境。也将影响再次签证或居留许可的申请。持有短期签证不能在挪威工作。
所有希望进入挪威的外国公民必须符合移民规定要求。在申请申根签证赴挪前,须确定您的护照在签证有效期后,仍有至少三个月以上的有效期。护照须有签证空白页,以便在您的护照上签发签证。
申请签证:
持公务护照者(外交、公务或因公护照)应通过中国有关政府部、委申请签证。持普通护照者应由本人申请。
不管结果如何,申请人应付签证费。上交申请时应付签证费。
注意:当签证得到批准后申请人应出具以下资料原件以便获取护照和签证。
1. 有效定期往返机票原件和复印件
2. 有效的旅行医疗保险英文版保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范围必须包括所有申根国, 每人最低保额30万人民币或3万欧元。其中还必须涵盖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费用和因健康原因而被送回国的费用)。
若果需要护照回邮请加邮费:EMS快递。
申请地点:
挪威王国驻华大使馆签证处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至11:30。
使馆在挪威和中国节假日期间不办公。
邮政地址:
挪威王国驻华大使馆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一街一号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010-6532 2261 (下午2点至4点)
传真:010-6532 2140
Email:bejvisa@mfa.no
上海、安徽、江苏、福建、江西及浙江省居民应将申请递交到:
挪威王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邮编:200004
电话:021-6323 9988
传真:021-6323 3938
签证处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至12:30。
Email: cg.shanghai@mfa.no
广东省居民应将申请(仅限商务签证)递交到:
丹麦王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地址与联系方法:
广州市流花路中国大饭店办公楼1578
邮编: 510015
电话: 020-8666 0353
传真: 020-8667 0315
香港和澳门居民应将申请递交到:
北京挪威王国驻华大使馆。香港居民申请商务签证递交到:
芬兰驻香港总领事馆
香港湾仔
告士打道108号
大新金融中心2405-2408
申请居留许可须到挪威王国驻华大使馆办理。
上诉
签证申请人从收到拒签信当日起三周之内,有权向挪威使馆提出上诉,所需材料如下:
所有提供材料的清单(注明具体日期)
- 挪威方邀请函
- 挪威担保函
- 关于工作,工资,个人财产的书面证明
- 家庭成员情况表(我网站可下载打印)
- 与挪威方亲属关系公证书
- 护照复印件
- 授权书(如果需要授权其他人)
- 拒签信
- 上诉信(需签名)
- 上诉者的其他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