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提供工作和居留许可信息。相关申请表可在左边页面链接下载。
2008/2/1 ::
工作和居留许可(工作/家庭团聚)
停留时间超过90天,根据停留的目的必须申请本国签证。本国签证是只允许进入国家境内的签证。所有此种签证的申请将由挪威移民局批准,过程一般为6-12个月。
审理费
对于申请或延长工作或居留签证审理费,请参照主页签证费项目。
对于团体工作签证,根据挪威移民法第26条,请参照主页签证费项目。
不管结果如何,申请人应付签证费。上交申请时应付签证费。
如下情况或人员无需缴纳费用:
- 18岁以下少年儿童;
- 根据挪威移民法174-189a条规定,申请或延长居留的EEA协议或EFTA公约中规定的外国公民;
- 根据挪威移民法第15条,申请或延长难民身份的外国公民。
申请签证
持有因公护照的申请人(包括: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须由中方有关部、委外事部门办理签证。
持因私护照的申请人应由本人申请。
所需材料:
申请签证时务必准备好以下所有材料,否则签证材料有可能被退还。
以下所有资料必须是原件,并译成英文或挪威文。如有需要需由中国外交部认证。
根据情况使馆有可能通知申请人提供补充文件 。
工作:
备注!所有签证材料一式两份,并按以下顺序要求排列整理好。
- 护照原件。要求在签证有效期后,仍有至少90天的有效期。
- 2张6个月内证件照。(不可选用红色背景。参照左边页面)
- 填写完整的工作签证申请表,亲笔签名,复印无效。
- 填写"申请人家庭情况表"。
- 双方签署的工作合同。
- 与专业相关的学历和工作经验公证书。
- 挪威住房证明(租房合同或房契)。
- 申请人的出生公证书。
- 更名公证(如有此情况)。
- 护照复印件(所有资料页和已用页面)。
- 中国公民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每页复印件(仅限持有因私普通护照者)。
- 外国公民需提供在华居住证。
- 填写"授权书" (不要求必须填写,可自愿选择)。
- 填写"申请人报告表"。
厨师
备注!所有签证材料一式两份,并按以下顺序要求排列整理好。
- 护照原件。要求在签证有效期后,仍有至少90天的有效期。
- 2张6个月内证件照。(不可选用红色背景。参照左边页面)
- 填写完整的工作签证申请表,亲笔签名,复印无效。
- 填写"申请人家庭情况表"。
- 双方签署的工作合同。
- 挪威劳工部门认证的工作合同书。
-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签发的 "职业资格证书" (须技师以上级别)。
- "职业资格证书" 和 相关工作经验的公证书 。
- 挪威住房证明(租房合同或房契)。
- 申请人的出生公证。
- 更名公证(如有此情况)。
- 护照复印件(所有资料页和已用页面)。
- 中国公民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每页复印件(仅限持有因私普通护照者)。
- 外国公民需提供在华居住证。
- 填写"授权书" (不要求必须填写,可自愿选择)。
- 填写"申请人报告表"。
做保姆
备注!所有签证材料一式两份,并按以下顺序要求排列整理好。
- 护照原件。要求在签证有效期后,仍有至少90天的有效期。
- 2张6个月内证件照。(不可选用红色背景。参照左边页面)
- 填写完整的工作签证申请表,亲笔签名,复印无效。
- 填写"申请人家庭情况表"。
- 填写双方签署的雇佣保姆标准合同原件 (Standard contract of employment for au pair)。
- 雇佣家庭国籍文件(护照复印件)。
- 申请人的出生公证 。
- 更名公证(如有此情况)。
- 护照复印件(所有资料页和已用页面)。
- 中国公民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每页复印件(仅限持有因私普通护照者) 。
- 外国公民需提供在华居住证。
- 填写"授权书" (不要求必须填写,可自愿选择)。
- 填写"申请人报告表"。
家庭团聚
备注!所有签证材料一式两份,并按以下顺序要求排列整理好。
- 护照原件。要求在签证有效期后,仍有至少90天的有效期。
- 2张6个月内证件照。(不可选用红色背景。参照左边页面)
- 填写完整的居留许可申请表,亲笔签名,复印无效。
- 填写"申请人家庭情况表"。
- 挪方邀请信(说明访问目的)。
- 挪方邀请人护照复印件。
- 居挪担保人的经济状况(银行存款证明税单,工资明细单等)。
- 挪方邀请人在挪的居住证明。
- 申请人与居挪亲属关系公证书或结婚公证书。
- 如果子女与其父母其中一方在中国居住,子女去挪威与另一方团聚,须提供在中国居住的父亲或母亲同意其子女离开中国的声明和声明的公证书。
- 申请人的出生公证书。
- 更名公证(如有此情况)。
- 护照复印件(所有资料页和已用页面)。
- 中国公民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每页复印件(仅限持有因私普通护照者) 。
- 外国公民需提供在华居住证。
- 填写"授权书" (不要求必须填写,可自愿选择)。
- 填写"申请人报告表"。
居留许可(包括父母探亲,最长时限为9个月)
备注!所有签证材料一式两份,并按以下顺序要求排列整理好。
- 护照原件。要求在签证有效期后,仍有至少90天的有效期。
- 2张6个月内证件照。(不可选用红色背景。参照左边页面)
- 填写完整的居留许可申请表,亲笔签名,复印无效。
- 填写"申请人家庭情况表"。
- 挪方邀请信说明访问目的。
- 挪方邀请人护照复印件。
- 居挪担保人的经济状况(银行存款证明税单,工资明细单等)。
- 挪方邀请人在挪的住房证明。(住房合同或房契)
- 申请人与居挪亲属关系公证书或结婚公证书。
- 如果子女与其父母其中一方在中国居住,子女去挪威与另一方团聚,须提供在中国居住的父亲或母亲同意其子女离开中国的声明和声明的公证书。
- 申请人的出生公证书。
- 更名公证(如有此情况)。
- 护照复印件(所有资料页和已用页面)。
- 中国公民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每页复印件(仅限持有因私普通护照者) 。
- 外国公民需提供在华居住证。
- 填写"授权书" (不要求必须填写,可自愿选择)。
- 填写"申请人报告表"。
香港和澳门居民
请寄一份旅游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明页应包括名字, 相片, 登记号, 出生年月等.) 如申请批准您将被要求将护照和100港元用挂号信寄到相关荣誉副领事,以便签证。 护照将寄还.